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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会议电视终端检测的公告发布时间:2015-09-30
各相关供应商:
为掌握会议电视终端实际情况,国家电网公司决定开展2015年会议电视终端检测工作。
本次检测将作为评定供应商产品是否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实际需求的重要依据,请各供应商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积极、认真参加本次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本次会议电视终端检测范围为主流高清一体式会议电视终端(含终端设备、摄像机、显示屏、话筒、整体支架等)和分体式终端(含终端设备、摄像机等)。
二.进度安排
本次性能检测工作按照公告发布、报名送样、试验检测、检测报告流程开展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报名送样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检测的供应商向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并填写检测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7:00。
送样时间:9月27日9时前,不同型号的主流高清一体式或分体式会议电视终端各2台(其中1台为备用)。
2.试验检测及检测报告
供应商根据至少委派1名安装调试人员代表供应商全权开展检测配合工作,检测开展时间为9月28日-10月13日。检测机构根据各供应商送样时间顺序开展具体测试工作。
检测人员按照格式逐项记录各项指标检测结果(详见附件2),整个检测完成后由检测人员、专家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整个检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由检测机构向供应商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三.检测要求
1.参与测试的供货商应具备系统和设备独立研发和制造能力,不得申报贴牌产品。
2.送检方应提供送检设备完整的电子版资料,包括送检装置清单、使用说明书(中文)、设计方案、产品结构图、主要部件清单(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和主要部件实物图等),其中产品结构图、主要部件规格型号作为产品结构和外观检查主要依据。
3.参与测试产品应是成熟产品,测试过程中相关软硬件不得更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委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具体开展试验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等工作。
2.送检时需携带:
(1)规定规格的数量样品及入网许可证(复印件1份);
(2)会议电视终端检测申请表(盖章原件),见附件;
(3)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3.检测工作结束后,由检测机构统一出具检测报告,由样品检测机构通知生产厂商,根据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领取报告、样品。